建筑系开展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

作者:李微 信息来源:建筑工程系 发布日期:2023-07-05

为规范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工作,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及齐齐哈尔工程学院学术不端行为查处管理办法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建筑工程系于7月4日在2#2409会议室召开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会议,会议由教学工作副主任郝丽娜主持,系负责人、党总支书记徐明、党总支书记刘贤鹏以及系内其他全体教职工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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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主任针对学校关于学术不端行为查处管理办法进行讲解,并强调全体教职工应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对符合自查清理范围的论文要逐一自查,重点核查以下几个方面:

一、论文是否存在买卖、代写、代投情况,署名作者是否真实参与相关研究和论文写作;

二、实验研究数据是否为作者真实开展研究所得,是否存在未真实开展研究而购买实验研究数据情况;

三、论文是否存在抄袭、剽窃、重复发表等情况;

四、论文是否存在伪造通讯作者(邮箱、单位),伪造或操纵同行评议等情况;

五、论文的图片、数据等是否存在伪造、编造、篡改,以及一图多用、选择性使用等情况;

六、论文署名作者是否对论文未作出实质学术贡献,存在挂名现象;

七、论文是否存在以弄虚作假方式获得科技伦理审查批准,或伪造、篡改科技伦理审查批准文件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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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明主任强调,要以本次自查清理工作为契机,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内控管理,建立健全科研过程可追溯、科研成果检查和报告、教育宣传等制度,对论文等科研成果严格审核把关,严惩科研失信行为。

通过开展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教育,压实单位主体责任,削减学术不端问题论文存量,着力遏制增量,引导科研人员强化科研诚信意识,坚守科研诚信底线,推动形成良好科技创新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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