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下午,建筑工程系在二号教学区2409会议室进行科研培训,学习《2023年科研工作要点》,介绍教职工科研工作考核要求。会议由建筑系科研联络员郝丽娜老师主持,建筑系主任陈景鑫、教学副主任徐明、学工副主任刘贤鹏及全体教师参加会议。
会议中,郝丽娜老师首先领学《2023年科研工作要点》,系全年拟组织开展科研培训(讲座)6次,鼓励教职工多出高质量、标志性科研成果。教育教学、管理服务方面的论文要基于FT课程建设撰写,内容应服务于我校教育教学改革、体现办学特色或与本职工作直接相关。郝丽娜老师结合自身教科研经历说明“学习型组织建设”校级专项研究课题开题答辩、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的建议。每年课题结题时间主要集中在5月-6月、10月-12月,相关团队应提前做好准备,学校将有针对性地培育新一批教科研团队8-10个,鼓励组织或参加高质量的课题研究、课程建设、研修培训、学术交流等活动,以FT课程建设为平台,结合工作实际(如“四真三化(FT)”课程建设、产教融合、课程通、生涯导师制、课程管理、“四新”建设、教学质量保障等方面的创新实践)推进教学成果奖培育和申报工作。并且,提示广大师生严格遵守学术规范,坚守科研诚信,传承优良学风。
会议第二部分,介绍《齐齐哈尔工程学院教科研工作管理办法》,向2021年入职、2022年入职的教职工进行详细说明,确保其在23年、24年完成相应科研考核。教师、专业负责人、职员、专职辅导员、事务员、实验技术员要选择对应的考核标准,根据研究方向选择教研型或科研型进行考核,在考核要求中选择达到的考核项目。
徐明副主任强调,教师要立足自身,夯实理论基础,明确教学与科研的紧密关系,认真研读《2023年科研工作要点》《齐齐哈尔工程学院教科研工作管理办法》,以问题为导向,结合工作实际凝练教学特色及做法。
通过此次科研培训学习,促进了教师之间的教科研交流,解答了教师对教科研工作管理的共性问题,为顺利开展教科研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