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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系学习贯彻《黑龙江省文明单位建设条例》
日期:2019-11-12  作者:李莹莹  摄影:姜力力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工作要求,学校党委宣传部深入开展学习宣传《黑龙江省文明单位建设条例》活动11月12日下午,建筑工程系积极响应号召,组织全体教工利用系例会时间集中学习《黑龙江省文明单位建设条例》

    会上,系副主任曲梦露对总则条件评选程序、管理、奖励法律责任等做了详细讲解。全体教工进一步明确,文明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开展道德建设弘扬中华优秀文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开展诚信建设弘扬时代新风履行社会责任环境干净整洁领导班子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与会教工一致表示,在学习理解“条例”基础上,围绕标准找差距、抓落实,切实推动文明单位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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